关于印发《全椒县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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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全椒县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全椒经济开发区:

    《全椒县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全椒县委办公室    

     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0       

     

     

    全椒县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加快推动我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水、气、土三大攻坚战,确保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考核顺利完成,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3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水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滁河陈浅、西赵和襄河化肥厂下3个国控断面和黄栗树水库、赵店水库2个省控断面稳定达到类标准;空气质量完成市级下达的PM2.5和优良天数比例约束性指标,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紧盯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双达标;完成中央、省、市交办的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做到整改达标,见底清零;力争2023年通过生态环境部考核验收,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水污染防治

    1.加快城区生活污水整治进一步加快老城区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效果。实施襄河龙江排涝站上游区域初期雨水改造项目,着力解决管网雨污混流问题。启动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成老赵店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对城区餐饮(摊点)、洗车经营单位进行合理规划,划定区域,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资料,对含油污水、清洗废水等污水乱排现象开展集中整治,严禁污水通过雨水管道排放。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农业养殖方面坚持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监管工作,限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养殖场,禁养区严禁复养。切实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快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开展设施配套情况核查。督促指导养殖场合理使用畜禽粪肥,畅通粪肥还田渠道。以水产养殖为重点,大力发展水产绿色生态养殖,在沿河地区加快推广小龙虾养殖尾水治理,切实提高尾水治理覆盖率。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投料养殖和龙虾养殖。农业种植方面在滁、襄河流域以及黄栗树水库、赵店水库等重点区域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实施精准施肥,分区域、分作物制定化肥施用限量标准和减量方案。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氮、磷、钾配比。改进施肥方式,推广应用机械施肥、种肥同播等措施,提高肥料利用效率。推进科学用药、精准施药,提高农药利用效率,进一步扩大滁、襄河流域绿色防控区域范围。

    3.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大墅镇、十字镇、二郎口镇等3个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和六镇镇白酒村、二郎口镇广平村、武岗镇康合村等3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同时加强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常运行。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完成襄河镇、十字镇、二郎口镇、古河镇以及西王镇共计9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4.加强工业园区污水治理继续对经开区、镇工业集中区的雨污管网开展排查和整治,重点是经开区撇洪沟黑臭水体治理,彻底全面细致摸排排污口并开展精准溯源,对园区主管网和企业内部管网建设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到位、截污纳管缺失等问题列出清单,逐一制定方案,加快落实整改。加快推进大墅产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建设,科学确定处理工艺和能力,确保满足园区污水处理需求。对武岗镇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工艺改造和扩建,以满足工业废水处理要求。

    5.加强船舶码头污染治理制定船舶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全过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加强码头环保设施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的运营、维护和管理。完善码头规范化建设。

    6.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度优势,积极落实相关工作措施,构建全县水生态环境系统监管体系。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切实发挥各级河长在河湖污染治理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强河湖岸线规范管理,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继续实施幸福河湖建设。

    7.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开展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定期开展问题整“回头看”,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加快推进黄栗树、赵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完成大墅镇大墅村、西王镇龙山村、马塘村3个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治理。

    8.深入推进“坚守断面保碧水”专项行动强化污水排放督查,加大入河排污口、入河支流(含排涝站、排灌站等)排查监测。对不达标入河排污口、入河支流等,组织溯源排查整改。建设滁、襄河入河涵闸在线管控系统,推动各镇农田退水、养殖尾水的规范管理。制定《全椒县滁襄河生态补偿办法》考核制度,对入滁襄河主要支流进行县级考核,确保滁、襄河国控断面水质达标。

    (二)大气污染防治

    1.加强工业废气综合治理持续推进VOCs治理工作,对VOCs排放量较大企业,制“一企一策”方案。按“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提高废气收集率。强化高架源监管,督促海螺水泥、泰石岩棉、佰世达木业、中圣能源达标排放。严把项目审批,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废气排放量大的高VOCs、高粉尘项目准入,将产生粉尘大的项目纳入准入负面清单。各镇、经开区要加强园区租赁厂房、闲置场地监管,对发现“散乱污”企督促规范整改或淘汰关闭。

    2.推进大气网格化环境监管利用县城主要路段和各镇、工业园大气质量微监控点,对各镇、工业园区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全覆盖,大数据支撑污染点源管控,推动大气数据异常及时整改。

    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压实压紧各项防治措施,压实压紧各监管部门责任,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减少大气环境污染,确保实现年度防控目标。加强部门应急联动,夯实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有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4.推进工业废气治理升级对现有废气治理设施不能够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和处理效率低下的工业企业,督促实施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对资金投入较大且环境友好型企业,协助企业申报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发挥总量减排效益。

    5.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调整优化过境车辆绕城方案,对大型柴油货车进行路检路查,对尾气不能达标冒黑烟和装载物料未覆盖的重型车辆立即予以查处,减少尾气对我县空气质量影响。

    6.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和《滁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扬尘管控,建筑工地和建成区道路施工工地务必做到“六个百分百”未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各监管部门要强化日常巡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进行立案查处,切实降低各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加强全椒港扬尘管控;开展各类搅拌站污染专项整治,推进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7.加强道路保洁加大重点区域洒水次数及洒水量,推广主次干道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度降低道路、绿化带积尘负荷,切实降低城区道路扬尘污染。第四季度晴好天气情况下,重点区域路面白天要保持微湿,夜间8-12点间洒水1次。将城区人行道、城乡结合部纳入城市保洁范围。加强经开区道路保洁工作。县经开区、襄河镇、十字镇要督促县城出城方向公路两侧企业做好门前道路的保洁工作。提高县城建成区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向县城周边延伸,切实提高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

    8.规范整治汽修喷漆污染对城内汽车维修行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清单,对未配套喷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业整顿;对无资质的经营单位要依法取缔。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

    9.狠抓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合理规划美食一条街、夜市点、烧烤一条街等,划定区域,对餐饮经营单位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督促餐饮经营户对油烟净化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有效运行。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的,要依法责令停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坚决立案查处。落实禁烤区监管职责,取缔露天烧烤摊点。

    10.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放。严格落实滁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持续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加强源头管控,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行为,加大日常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和违规燃放处罚力度。逐步扩大禁放区域,将禁放区扩延至县经开区、十字镇、武岗镇六镇镇。

    11.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制定《2023年全椒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2023禁烧考核办法》,加强秸秆禁烧宣传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督查巡查和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夏收和秋收阶段巡查力度

    12.加强各类搅拌站污染整治。按照《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分类分项高标准落实整治措施,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和扬尘在线监测,同时和住建部门联网。继续摸排各类非法经营的搅拌站(含混凝搅拌站、沥青搅拌站、预拌砂浆站、水稳拌和站),建立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对未经审批的各类搅拌站依法查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城市建成区及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区域,严禁现场露天灰土拌合;在其他施工路段进行灰土拌合,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三)土壤污染防治

    1.加强建设用地变更监管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的监管,对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和要求的地块,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2.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按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管控,进一步排查农用地周边违规排放企业,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全年不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3.严厉打击固废倾倒行为经开区、各镇加强闲置养殖场、地块及空房的日常有效监管,对发现的倾倒行为及时报告。执法部门对倾倒固废案件要发现一例严处一例、曝光一例,强化以案法,坚决震慑和打击倾倒固废行为。

    (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对中央、省、市交办的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科学制定整改“四项清单”,加强整改进展调度,确保整改到位,做“见底清零”。全面梳理中央、省、市交办的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整改情“回头看”,结合“三查一治”专项攻坚行动,深入摸排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防止问题反弹。加强生态环境信访查处力度,按照部门职责逐一进行交办,做到“有件必接、有接必处、有处必回”,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五)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总结2022年创建经验和存在问题,根据最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指标,制定2023年创建工作方案,压实创建责任,确保各项指标实现稳定达标,同时修改完善申报资料,力争2023年通过生态环境部考核验收,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查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县委宣传部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开展环保宣传不少于4次;县融媒体中心积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各镇、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宣传成效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奋力推进我县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本单位承担的工作,明确工作举措,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方案于4底前报县环委办。

    (二)强化执法监管相关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法定监管职责,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开工前完成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对工业废气排放、施工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等环境违法行为要责令企业、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要立案查处,以严格执法倒逼责任落实。

    (三)引智创新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环境管理机制,借助第三方机构的人力智力、专业技术优势,参与我县经开区污染防治工作,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加强日常监管考核,切实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

    (四)强化督查问责效能办要持续开展督查,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敢担当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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